【党务知识】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学习手册 | 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及选举
发布时间:2023-02-24 13:49
【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及选举】
村、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,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。
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,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。
选出的党支部委员,报上级党组织备案;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,报上级党组织批准。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、委员出现空缺,应当及时进行补选。确有必要时,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。
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,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,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,提醒做好换届准备。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,应当认真审核、从严把关,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。
来源:共产党员网
联系我们
总机:0431-80833950
邮箱:ccrzdbjt@163.com
地址:长春市南关区文昌国际大厦8楼
版权所有:长春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吉ICP备20200067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