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党务知识】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学习手册 | 党支部委员会
发布时间:2023-01-27 13:47
【党支部委员会】
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。
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,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。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,一般不超过7人。
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、宣传委员、纪检委员等,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。
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,设1名书记,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。
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、群众监督,加强互相监督。
来源:共产党员网
联系我们
总机:0431-80833950
邮箱:ccrzdbjt@163.com
地址:长春市南关区文昌国际大厦8楼
版权所有:长春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吉ICP备2020006702号